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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考后面试录取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14-05-23 17:13:47  点击数:

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(以下简称“思政专业”)建设,提高生源质量,选拔出政治思想坚定、综合素质优秀、组织协调能力强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学生,经教育部批准,我校思政专业本科招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之一,2014年继续试行高考后通过面试进行录取。

一、招生专业

思想政治教育专业,全日制普通本科,学制四年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面向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四省招收文史类考生,共29人。分省计划如下:

招生省份

河南

湖北

江西

湖南

招生人数

5

15

5

4

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,对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符合生源所在省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、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,高考实际文化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(以下简称“一本线”)、综合素质优秀、喜爱思政专业的文史类考生,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
1.在中学阶段,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等荣誉称号。

2.高中阶段担任过班级(班长或团支部书记)、年级、学校学生会、团委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。

3.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。

4.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表现突出,具有较大影响,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。

四、报名办法

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6912006161200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(http://aoff.whu.edu.cn/online/)报名,并将报名材料20146191200(以收件日邮戳为准)寄(送)达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(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,邮编:430072)。

点击报名

报名材料包括:

1.通过我校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报名后打印的《武汉大学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报名表》;

2.身份证复印件;

32014年高考报名表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;

4.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(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);

5.由中学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,由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;

6.各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。

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,并依序装订成册,所有材料不退还。

未按要求报名、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(送)达者,视为无效报名。

五、资格审核、缴费及考试时间预约

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。考生可于2014622日前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://www.aoff.whu.edu.cn)查询资格审核结果。

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46241200(湖北省考生)前或6261200(江西、河南、湖南省考生)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服务系统(http://aoff.whu.edu.cn/online/),通过网上银行(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)缴纳考试费用(120元)。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,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
六、综合面试

面试时间定于2014625627两天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
面试日期

考生省份

考生报到时间

面试地点

625全天

湖北

上午:800—830

(未按上述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)

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
627全天

江西、河南、湖南

上午:800—830

(未按上述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)

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
获面试资格的考生,须持面试准考证(缴费完成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打印)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(或临时身份证,其他证件无效)、高考准考证原件、高考成绩单按上述时间地点报到、抽签,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高考实际文化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未达一本线者将自动失去面试资格。

面试分为2个环节,分别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拓展能力,包括专业知识、分析判断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人际交往能力、应变能力、仪态仪表以及综合表现能力等。

七、录取办法

学校本着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,按照综合面试成绩分省确定思政专业面试合格考生(以下简称“预备生”)名单。预备生名单将在面试当天或第二天公布,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。

公示无异议的预备生若按所在省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,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批次高考志愿(即提前批次后、普通一本批次前,与自主选拔志愿同表同报)、填报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且符合身体健康状况等其他录取要求,我校将予以录取。

八、有关说明

1.预备生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,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,空缺名额不递补。

2.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、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,一经认定,将依照国家、学校相关规定,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等,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,并报生源省级招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,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。

3.通过面试录取的思政专业学生,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

九、监督机制

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、监督思政专业招生录取工作,并受理考生申诉。举报及申诉联系电话:027-68753835(工作时间),联系邮箱:jwo@whu.edu.cn

十、联系方式

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:

办公地点: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

联系电话:0276875 4231

电子邮箱:wdzsb@whu.edu.cn

    址:http://www.aoff.wh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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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276875 65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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